来 访 人:张绍安
来访时间:2017年4月7日
答复意见:您好,张先生!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于2017年4月11日受理,并发
出受理告知书。经镇城建办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同意对该下水道进行改建,正在准备施工。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梁子湖区人民政府或上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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