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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珍烟花爆竹专营店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01-24

2024年1月5日,省安委会督查梁子湖区太和镇兰珍烟花爆竹专营店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情况时,发现该店1件鞭炮包装未见生产厂家等信息,产品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5.1.2条的国家标准要求。

       兰珍烟花爆竹专营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没收经营1件包装未见生产厂家等信息的鞭炮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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