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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警示——请勿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3-08
       随着气温回暖、湿度回升,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同时也是毒蘑菇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野生蘑菇危害大

  大多数野生蘑菇都含有毒素,不能食用。普通人不能一一辨识,常常误食而中毒。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一旦食用野生毒蘑菇,易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

  有效防范是关键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须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不采摘

  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等处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采摘。

  不购买

  勿在路边摊点购买野生蘑菇,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勿大意,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

  不食用

  居家饮食、集体聚餐、外出用餐等要慎食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健康安全,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不销售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发现违法要举报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发现市场商家、餐饮单位等经营野生毒蘑菇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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