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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信息来源:中共梁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3-03-03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一、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2月底至20234月底对区发改和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共梁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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