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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二期)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09-18

2020年6月18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梁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柚果酒、胡柚白兰地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0716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0GC01601、No:2020GC01609),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8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梁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柚果酒、胡柚白兰地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0716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胡柚果酒的检测报告编号为No:2020GC01601,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和Q/LHJY002S-2018《胡柚果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胡柚白兰地的检测报告编号为No:2020GC01609,甲醇项目不符合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湖北梁湖酒业有限公司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胡柚果酒、胡柚白兰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梁市监处字〔2020〕14001号行政处罚:没收批号为20190116的胡柚果酒10瓶和20181019胡柚白兰地4瓶;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处以罚款60000元并上缴国库。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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