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梧桐湖新区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审议,拟将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以北、华夏学院以东地块(用地面积约590亩)内地块规划使用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A3)、二类居住用地(R2),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教育科研用地≤0.7;商住用地≤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
特此公示。
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
公示日期:2020年7月7日---2020年8月7日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53051034
信件寄往“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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