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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检察微党课第二期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严格办案纪律

信息来源:区检察院 日期:2020-07-31

  (本网讯)727日上午9点,涂家垴镇高桥河天山堤段临时党支部联合区检察院党支部,开展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3号哨棚临时党支部书记余兴家主持。在完成重温入党誓词和集中学习党章等常规议程后,区检察院支部纪律委员肖潇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办案纪律”为题给全体党员讲授微党课。

   

  肖潇同志以最高检公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从“三个规定”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争议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三个方面讲解了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2名党员代表进行交流发言,田波说:“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都要依法办案。”王成仁说:“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

  “三个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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